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智能电动密集架进行废标后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4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智能电动密集架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80,74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智能电动密集架。(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投档案密集架须具有国家塑料机械产品监督检查中心出具的智能电动密集架合格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为所投档案密集架的厂家或代理商;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建筑智能化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所投档案密集架须具有国家塑料机械产品监督检查中心出具的智能电动密集架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为所投档案密集架的厂家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10.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0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2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12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江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4-88965394 传真:0754-8896439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30日
附件:SCG2014003-汕头市公安局智能电动密集架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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